咨询热线:0755-83831110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突破环卫一线考核困境,行业领先办法大揭秘!


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下,环卫作业考核办法第二章: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内附奖惩方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对象、管理主体、考核内容和要求、奖惩、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一线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管理员、保洁员、车辆驾驶员等工作人员。
3、管理主体
3.1 运营管理部为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部室。
3.2 运营管理部为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部室。
3.3 财务管理部为考核奖金的发放部室。
4、考核内容和要求
4.1 考核方式
4.1.1 城区道路保洁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及信息中心、运营管理部做年度、季度总考核。
4.1.2 项目部对所管辖片区的管理员,每月进行三次考核。
4.1.3 管理员负责每天对保洁员进行考核。
4.2 检查内容
4.2.1 辖区内道路、排水沟、立面、垃圾桶、果皮箱的保洁质量、任务的完成情况。
4.2.2 水渠内垃圾打捞情况、挂树垃圾清除情况。
4.2.3 一线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4.3 考核内容
4.3.1 按照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清扫应达到“五无、五净”,未达到者,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
4.3.2 禁止保洁员将垃圾扫入落水口处,如发现此类情况发生,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4.3.3 有树池、花坛的路段,要及时清理周围杂草、落叶及塑料袋等,清理不干净每次扣罚当事人10元。
4.3.4 保洁门头出现垃圾时,保洁员要全天及时清理,无故不及时清理者,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
4.3.5 主路两边排水沟、落水口清理不干净或填塞垃圾者,发现一次城区扣罚20元,乡村扣罚10元。
4.3.6 检查发现保洁路段有垃圾树挂现象,扣罚责任人10元。
4.3.7 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次检查发现垃圾桶周围清扫不干净、桶上挂有垃圾、桶外垃圾未及时人桶的,城区每次扣罚相关工作人员10元,乡村扣罚20元。
4.3.8 正常工作时间内,没有覆盖桶盖的,每次每个扣罚责任人5元。
4.3.9正常上班时间内,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垃圾桶破损不及时维修的,城区一次扣罚其工作人员10元,乡村一次扣罚其工作人员20元。
4.3.10 线杆、桶体有小广告或者污渍未及时擦洗者,城区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10元,乡村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5元;站牌、果皮箱擦洗不净的,每个扣罚相关责任人10元。
4.3.11 清扫的垃圾,按要求倾倒在指定地点或垃圾桶内。发现乱倒或不倒入桶内的,城区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乡村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
4.3.12 小雨小雪天照常出勤,大雨大雪天过后要立即出勤,雨后及时清理路面积水,疏通下水道等。不出勤者,每次扣罚50元;不按要求清理者,每次扣罚10元。
4.3.13 正常上班时间,保洁员无故缺勤或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扣罚当事人50元;发现保洁员在岗不工作或迟到早退、有标志不在岗及聚众闲谈者,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4.3.14 发现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缺勤,每次扣罚50元。管理人员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罚30元。
4.3.15 车上标志旗破旧、不整洁者,每次扣10元。
4.3.16 正常上班时间内,保洁员坐岗的扣罚当事人50元。
4.3.17 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干净,并着规定工作服。若检查时发现未穿工作服或穿戴不整洁者,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
4.3.18 检查中发现胡同清理整治不彻底,扣罚当事人20元。
4.3.19 发现墙面广告清理不净,每处扣罚当事人10元。
4.3.20 办公车辆、作业车辆没有保持整洁,或车容车貌不整、上搭下挂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扣罚当事人50元;在岗不干活扣罚当事人30元。
4.3.21 发现焚烧垃圾者,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
4.3.22 城区道路机扫不干净,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镇街区机扫不彻底,扣罚当事人30元。
4.3.23 禁止酒后驾车,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禁止无证驾车、疲劳驾车,如违反任何一项,每次扣罚200元,并按集团内有关规定处理。
4.3.24 检查发现村庄出人口不整洁,有垃圾积存现象,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村庄内湾边、沟边有积存垃圾,扣罚50元。
4.3.25 检查中发现各路段有垃圾死角,或垃圾死角清理整治不彻底,每项扣罚经理10元、管理员20元、保洁员20元。
4.3.26 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城区一次扣罚30元,乡村一次扣罚50元。
4.3.27 垃圾清运后如垃圾桶外存在遗留垃圾,城区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乡村发现一次扣罚20元。
4.3.28 不服从运营管理部调度、对运营管理部检査并反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
4.3.29 对讲手机呼叫未应答者,城区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乡村每次扣罚责任人30元。
4.3.30 垃圾清运过程中因乱碰乱摔造成垃圾桶损坏,每个扣罚责任人300元。
4.3.31 各路段的道口、辅路清理不净,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
4.3.32 扣罚没有具体到人、返还没有落实到位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
4.3.33 没有及时向运营管理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不到位的,扣罚责任人50元。
4.3.34 要及时更新考核表。未及时更新的,扣罚责任人30元。
4.3.35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不及时配合检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4.3.36 三级、四级考核没有落实的,扣罚责任人50元。
5、奖惩
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等荣誉的直接依据。
6、报告和记录
形成的报告和记录:运营管理部检查通报、运营管理部检查记录、部室内部考核记录、每周检查记录。
环卫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办法是激励他们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持高质量服务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奖励办法:
一、绩效奖金奖励
根据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质量、工作态度以及出勤率等,设立不同等级的绩效奖金。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给予额外的奖金奖励,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
二、荣誉表彰奖励
设立荣誉称号,如“优秀环卫工人”、“最佳服务奖”等,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证书和奖品,让他们的辛勤付出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三、晋升和职业发展奖励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潜力的环卫工人,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设立明确的晋升条件和程序,通过考核和评估,选拔优秀的环卫工人进入管理层或承担更重要的职责,让他们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环卫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四、培训和学习奖励
鼓励环卫工人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对于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环卫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励他们继续学习和进步。
五、特别贡献奖励
对于在特殊情况下做出突出贡献的环卫工人,如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完成紧急任务等,给予特别的奖励和表彰。这种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证书以及额外的休假等,以表达对他们勇敢和奉献精神的赞赏。
六、健康关怀奖励
环卫工人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身体健康容易受到威胁。因此,可以为他们提供定期体检服务,并根据体检结果给予一定的健康补贴或奖励。此外,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健康饮食指导等福利,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

这些奖励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组合和调整,确保既符合环卫工人的实际需求,又能有效激励他们积极工作。同时,奖励办法的实施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环卫工人都有机会获得奖励和认可。

以上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CopyRight (C) 2019 方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1501 深圳市方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755-83831110
ICP备案号:粤ICP备18111724号-1

方圳微信公众号

方鑫达小程序

清环优聘微信公众号

请输入搜索关键字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