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下,环卫作业考核办法第二章:环卫一线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内附奖惩方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线工作人员的考核对象、管理主体、考核内容和要求、奖惩、报告与记录等内容。考核对象为一线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管理员、保洁员、车辆驾驶员等工作人员。4.1.1 城区道路保洁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及信息中心、运营管理部做年度、季度总考核。4.1.2 项目部对所管辖片区的管理员,每月进行三次考核。4.2.1 辖区内道路、排水沟、立面、垃圾桶、果皮箱的保洁质量、任务的完成情况。4.2.2 水渠内垃圾打捞情况、挂树垃圾清除情况。4.3.1 按照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清扫应达到“五无、五净”,未达到者,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4.3.2 禁止保洁员将垃圾扫入落水口处,如发现此类情况发生,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4.3.3 有树池、花坛的路段,要及时清理周围杂草、落叶及塑料袋等,清理不干净每次扣罚当事人10元。4.3.4 保洁门头出现垃圾时,保洁员要全天及时清理,无故不及时清理者,每次扣罚责任人10元。4.3.5 主路两边排水沟、落水口清理不干净或填塞垃圾者,发现一次城区扣罚20元,乡村扣罚10元。4.3.6 检查发现保洁路段有垃圾树挂现象,扣罚责任人10元。4.3.7 正常工作时间内,每次检查发现垃圾桶周围清扫不干净、桶上挂有垃圾、桶外垃圾未及时人桶的,城区每次扣罚相关工作人员10元,乡村扣罚20元。4.3.8 正常工作时间内,没有覆盖桶盖的,每次每个扣罚责任人5元。4.3.9正常上班时间内,垃圾桶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垃圾桶破损不及时维修的,城区一次扣罚其工作人员10元,乡村一次扣罚其工作人员20元。4.3.10 线杆、桶体有小广告或者污渍未及时擦洗者,城区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10元,乡村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5元;站牌、果皮箱擦洗不净的,每个扣罚相关责任人10元。4.3.11 清扫的垃圾,按要求倾倒在指定地点或垃圾桶内。发现乱倒或不倒入桶内的,城区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乡村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4.3.12 小雨小雪天照常出勤,大雨大雪天过后要立即出勤,雨后及时清理路面积水,疏通下水道等。不出勤者,每次扣罚50元;不按要求清理者,每次扣罚10元。4.3.13 正常上班时间,保洁员无故缺勤或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扣罚当事人50元;发现保洁员在岗不工作或迟到早退、有标志不在岗及聚众闲谈者,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4.3.14 发现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时间缺勤,每次扣罚50元。管理人员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罚30元。4.3.15 车上标志旗破旧、不整洁者,每次扣10元。4.3.16 正常上班时间内,保洁员坐岗的扣罚当事人50元。4.3.17 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干净,并着规定工作服。若检查时发现未穿工作服或穿戴不整洁者,每次扣罚当事人30元。4.3.18 检查中发现胡同清理整治不彻底,扣罚当事人20元。4.3.19 发现墙面广告清理不净,每处扣罚当事人10元。
4.3.20 办公车辆、作业车辆没有保持整洁,或车容车貌不整、上搭下挂的,扣罚当事人50元;干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扣罚当事人50元;在岗不干活扣罚当事人30元。4.3.21 发现焚烧垃圾者,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4.3.22 城区道路机扫不干净,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镇街区机扫不彻底,扣罚当事人30元。4.3.23 禁止酒后驾车,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0元;禁止无证驾车、疲劳驾车,如违反任何一项,每次扣罚200元,并按集团内有关规定处理。4.3.24 检查发现村庄出人口不整洁,有垃圾积存现象,每次扣罚相关责任人50元。村庄内湾边、沟边有积存垃圾,扣罚50元。4.3.25 检查中发现各路段有垃圾死角,或垃圾死角清理整治不彻底,每项扣罚经理10元、管理员20元、保洁员20元。4.3.26 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城区一次扣罚30元,乡村一次扣罚50元。4.3.27 垃圾清运后如垃圾桶外存在遗留垃圾,城区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30元,乡村发现一次扣罚20元。4.3.28 不服从运营管理部调度、对运营管理部检査并反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4.3.29 对讲手机呼叫未应答者,城区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乡村每次扣罚责任人30元。4.3.30 垃圾清运过程中因乱碰乱摔造成垃圾桶损坏,每个扣罚责任人300元。4.3.31 各路段的道口、辅路清理不净,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4.3.32 扣罚没有具体到人、返还没有落实到位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4.3.33 没有及时向运营管理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不到位的,扣罚责任人50元。4.3.34 要及时更新考核表。未及时更新的,扣罚责任人30元。4.3.35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不及时配合检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4.3.36 三级、四级考核没有落实的,扣罚责任人50元。形成的报告和记录:运营管理部检查通报、运营管理部检查记录、部室内部考核记录、每周检查记录。环卫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办法是激励他们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持高质量服务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奖励办法:根据环卫工人的日常工作表现、任务完成质量、工作态度以及出勤率等,设立不同等级的绩效奖金。每月或每季度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环卫工人给予额外的奖金奖励,以激励他们继续努力。设立荣誉称号,如“优秀环卫工人”、“最佳服务奖”等,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的环卫工人进行表彰。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证书和奖品,让他们的辛勤付出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潜力的环卫工人,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设立明确的晋升条件和程序,通过考核和评估,选拔优秀的环卫工人进入管理层或承担更重要的职责,让他们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为环卫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鼓励环卫工人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对于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环卫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励他们继续学习和进步。对于在特殊情况下做出突出贡献的环卫工人,如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完成紧急任务等,给予特别的奖励和表彰。这种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证书以及额外的休假等,以表达对他们勇敢和奉献精神的赞赏。环卫工人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身体健康容易受到威胁。因此,可以为他们提供定期体检服务,并根据体检结果给予一定的健康补贴或奖励。此外,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健康饮食指导等福利,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这些奖励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组合和调整,确保既符合环卫工人的实际需求,又能有效激励他们积极工作。同时,奖励办法的实施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环卫工人都有机会获得奖励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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